2012/5/29 15:53:00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适用于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
一、学校情况
1、学校名称: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2、学校代码:50031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
二、有关要求
1、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身高要求: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影视表演(舞蹈方向)等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4、男女比例:影视表演(舞蹈方向)要求男女比例1:2。其他专业不限。
三、录取原则: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成绩使用情况分类如下:
(1)摄影、影视动画、影视动画(数字动画方向)、影视动画(网络动画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影视广告、影视广告(平面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化妆造型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限广西)、电视节目制作(限江西)、电视摄像(限湖北)等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美术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音技术与艺术专业使用各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舞蹈)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统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舞蹈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西省主持与播音专业使用省主持与播音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总分(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上省播音联考成绩的70%。
(5)省外主持与播音专业使用当地省份主持与播音类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播音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山西省影视表演专业使用省影视表演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总分(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上省表演联考成绩的70%。
(7)省外影视表演专业使用当地省份表演类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表演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山西省编导、电视摄像专业使用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9)省外编导、电视摄像专业使用当地省份编导类联考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编导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甘肃省主持与播音、编导专业使用学院自行测试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学费和待遇
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7000元、公寓管理费800元,分学年收取。
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五、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等。
六、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351)4658847、2261892、2261884、2261870
2、学院网址: http://www.arft.net
3、电子邮箱: ggyzsb@163.com
4、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18号
(太原市内乘615、619或863路公交车至学院门口下车)
5、邮政编码: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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