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2年助学政策

2012/5/24 10:57:00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1年助学政策

 

(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贫困的学子实行系列助学政策:

1、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部门,为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子每年可获得8000元奖学金。

3、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子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资助。

4、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学子可获得每年2000-4000元的资助。

5、按国家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子发放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6、学院每学年开展学业优胜奖评比,最高可获得800元奖金。

7、由于我院实行自学考试与技校、技师相结合的双证制教育,自考生的可获得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发放两年,共计3000元。

8、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得每年2000元左右学费减免,共两年。

(二)提前报名优惠政策

1810前国家统招大专、自学考试类学生来校报名并缴清全部费用的可以获得现金500元学费减免,五年高职、中专类学生来校报名并缴清全部费用的可以获得现金300元学费减免,同时报销往返交通费。

2811820国家统招大专、自学考试类学生来校报名并缴清全部费用的可以获得现金300元学费减免,五年高职、中专类学生来校报名并缴清全部费用的可以获得现金200元学费减免,同时报销单程交通费。

(三)提前缴纳第二学年以上学费优惠政策

1、适用范围:所有2012级新生。

2、报名时提前缴纳第二学年学费的,第二学年学费优惠8%;提前缴纳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费的,则第二学年学费优惠8%,第三学年学费优惠16%

(四)就读中英专业的学生另外还可享受以下特殊优惠政策

   
为了减轻就读统招中英双文凭项目学生的学费压力,学院采取了一系列的助学政策。

   1、100%助学金受助面
学院对由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三级贫困证明的学生,其在8月6日前来校报到并缴清全部学费,可享受4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在8月10日前来校报到并缴清全部学费,可享受3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在8月20日前来校报到并缴清全部学费,可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学生受助面为100%。
   2、在校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成绩优异者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院可为学生在生源所在地办理贷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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