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 15:06:0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535
五、学院地址:主院区: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3号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官港港西路699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50余年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系列。学院依托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学府——天津市团校而建立。50余年来,我院培养了数万名优秀青年干部,其中很多同志已经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1999年,我院在天津市首批招收高职学生,2001年3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天津市首批转制为高等职业学院。近年来,学院多次被授予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天津市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并被团中央誉为团属干部院校为“第四模式”。
学院转制后,遵循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以创办精品型高职学院为办学定位,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基层青年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的社会公务管理辅助人才、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我院的各届毕业生均获得社会的认可和用人单位的好评;同时,学院继续发挥共青团干部院校的职能,为天津市和全国相关省、市、自治区培养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院区毗邻环境幽雅的天津水上公园,周围环绕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社科院、市委党校、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滨海校区位于天津市大港区官港港西路。学院占地511.9亩,体育餐饮中心、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学生公寓、烹饪营养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和社区管理与服务实训基地、形体房、舞蹈室、琴室、排练室等教学、生活设施。学院的周边环境和内部条件非常有助于同学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多年来,学院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龙头,加强学科建设;在课程建设上,坚持宽基础、突出特色的培养方式,构建以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主的课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职工队伍,具有雄厚的教学力量。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学院现开设社区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法律事务、书记官、连锁经营管理、表演艺术、烹饪工艺与营养、软件技术、商务英语、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西餐工艺、会展策划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各专业均有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学院坚持全面育人方针,以素质提高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按企事业用人单位对优秀青年干部的要求,着力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了长久的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推荐适合的就业岗位,近年来,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春季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科 类
层次
学制
学费(元/生、年)
招生
计划
备注
1
电子商务
普通类
专科
三年
5000
20人
2
旅游管理
普通类
专科
三年
5000
20人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普通类
专科
三年
5500
20人
4
烹饪工艺与营养
艺术类
专科
三年
6000
20人
需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见招生章程第五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录取原则: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九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五章 艺术类专业课报名时间及考试办法
第十条 我院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相关的专业考试,请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于2011年3月14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一寸同底版彩照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履行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凡考生所交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考试科目:烹饪技术、烹饪原料加工技术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2011年4月6日 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3号。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高等院校体检标准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若有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清退。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tjqnzyxy.cn
E-Mail:qzyzb@sina.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3627681 022-23627682
邮编:300191
主校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3号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官港港西路699号
乘车路线:学院附近有52路、901路、608路、685路、904路、12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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