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讯
5月29日,记者从甘肃省招办获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分两段进行志愿填报,录取时分3个批次进行,不设置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普本院校)和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填报时间在6月23日至25日;第二阶段为艺术类专科(高职)批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填报时间在7月31日至8月2日。参加全省美术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类(舞蹈)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文理科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各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录取
甘肃省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普本院校):包括艺术类计划不分省下达院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在我省列有招生计划的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包括艺术类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投档
在投档时,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省招办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省招办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艺术类招生录取采用一次性投档、按比例投档和调剂投档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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