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山东2013高考四类考生应优先录取

2012/11/12 11:20:00 中国114招生网陕西站 【 】  

  山东2013高考四类考生应优先录取。另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山东省招考院要求加强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特殊考生,学校、主管部门和市招办要三级审核,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114招生网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高考政策,陕西高校推荐,陕西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