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填报的一种新方式。普通类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3个平行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5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
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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